关于建立海曙区文化馆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队的通知
全体党员、工会会员、员工:
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,倡导“学习雷锋•奉献他人•提升自己”的志愿服务理念,规范志愿服务活动,根据区文明办的统一部署,结合我馆创建文明单位的实际,决定成立文化馆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队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党十九大精神,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,以“传播优秀文化,服务群众需求”为宗旨,奉行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原则,深入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。
二、工作机构成员
结合文化馆的实际,成立区文化馆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队及分队,工作机构成员名单如下:
1、队长、副队长:由支部书记担任队长,支部委员、工会主席任副队长。
2、执行组长:由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工会主席任执行组长。
3、成员名单:全体党员、工会会员、及员工。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)
4、文化志愿服务分队:下设“湖上画派画社”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分队、“月亮湖女声合唱团”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分队、由各艺术团团长担任志愿服务分队队长。
三、服务内容
1、积极响应区直机关党工委、区文明办的号召,自觉参与全区各项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。
2、由文化馆党支部牵头,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到各街道、社区,面向基层文艺工作者、社区文艺团体、文艺爱好者及广大人民群众,从音乐、舞蹈、美术各个方面进行免费文艺辅导培训;围绕“三关爱”(关爱他人、关爱社会、关爱自然)主题,结合第九届“家门口文化”系列活动(活动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,开展下基层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,发挥所长,尽我所能,践行志愿服务宗旨。
中共海曙区文化馆党支部
海曙区文化馆
主题词:志愿服务 党员 活动 通知
抄 送:海曙区直机关党工委
海曙区文化馆 2013年3月26日印发